二关于综合素质评价
2016舟山中考综合素质评价要求
综合素质评价是高中招生录取的前置条件,2016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要求如下:
要求升入舟山中学、定海一中、普陀中学、岱山中学、嵊泗中学、南海实验学校的学生,其初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须3A2P及以上;
要求升入舟山市田家炳中学民办划线招生的学生和要求升入白泉高中、普陀三中、六横中学、大衢中学的学生,其初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须2A3P及以上;
要求升入其他普通高中的学生,其综合素质评价结果须1A4P及以上。
所有录取的学生“品德素养”必须P等及以上。
说明:2015年初一新生始,全面实施新的初中学生成长记录与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2018年起,将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学生初中毕业和升学的前置条件,并折算为相应分值计入升学总分,逐步与高中段招生建立更紧密的挂钩。